[来源][admin][发表时间] 2020/11/30阅读次数:1790次
近期,市价格认定系统在召开了全市价格认定业务培训班,各县(市、区)中心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市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一是由市中心业务骨干对《机动车价格认定规则》、《林木价格认定规则》及《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行讲解;二是各县(市、区)中心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案例进行交流;三是由中心主要负责人对《价格认定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思考》进行解读。2000年,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规范价格评估鉴证机构管理意见》,原国家计委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估价机构统一改为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的各级价格认证中心,专门从事价格鉴证、认证公共服务工作,不再收取费用;而继续从事市场中介服务的估价机构则与计委、物价部门完全脱钩改制,进入市场,独立运作,并归入相应的评估行业管理。应该说,价格评估行业就是在2000年以后才正式诞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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