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发表时间] 2020/11/24阅读次数:1425次
11月19日下午,全国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原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带队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走访座谈,了解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王蒙徽在会前会见全国政协提案委领导、政协委员,副部长黄艳主持召开座谈会。
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着力在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加强沟通上下功夫,推动提案办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坚持把提案办理与部门工作相结合,把委员的意见建议作为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参考,作为推动突破重点难点问题的强大动力,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我们的使命是制定标准,以促进卓越和教育,并维护公众的信任,以确保评估独立,一致和客观。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听取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案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并就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垃圾分类、城市道路塌陷、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工程标准体系建设等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支树平在讲话中指出,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办理好提案是党和政府汇聚众智、回应各界群众关切、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和依法施政的重要体系,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承办的提案数量多,领导高度重视,机制比较完善,注重工作实效,密切沟通联系,值得充分肯定,希望进一步加大提案办理协商力度、强化相关提案建议落实。
黄艳对全国提案委一行来访表示感谢。她在讲话中指出,今后要在加大信息沟通、加强调研互动、推动提案建议落实等方面,久久为功,进一步改进提案办理工作,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兼)、提案委员会副主任、九三学社中央专职副主席赖明,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委员会驻会副主任陈因,全国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委员、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原副主任(中将军衔)侯贺华,全国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委员,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贾楠,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委员会委员、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董强等提案委领导、政协委员、提案党派代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案承办司局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服务→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查询具体意见。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8日(10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5日起可查询具体意见)。如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下载地址:jsb.justonetech.com)提交陈述申请,将包含陈述申请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的陈述材料电子数据包通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后,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即可进行受理。提交陈述材料的日期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日期为准。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010-58934626;
受理办:010-589334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1、工程设计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2、建筑业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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