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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权评估(专利权价值评估或专利评估或专利价值评估)

    [来源][admin][发表时间] 2019/04/25阅读次数:27056次
     

     

    专利权评估(专利权价值评估或专利评估或专利价值评估,以下简称“专利评估”)是按照评估目的,选择评估适当方法、以一定的评估流程、评估标准和规范,对专利权(专利))进行预测、估算、得出评估值,为专利权所有人或使用人确定其专利价值的经济行为。

    专利权,简称专利,指专利发明人或专利权人,通过申请、审查审核、公告、授权,专利权人取得专利权。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对其专利权独占、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专利权具有排他性、区域性、时间性、无形性的特点,专利还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特点。我国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三类。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受理阶段、初步审查阶段、公布阶段、实质审查阶段、授权阶段。

    对授权的专利受到相关法律保护,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明确专利申请及专利保护内容,同时国与国之间为了专利的保护,国际上专利相关保护条约,包括有:《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国际专利分类协定》、《专利合作条约》、《TRIPS协议》、《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还有地区性的保护专利的条约与协定《欧洲专利公约》和《建立非洲、马尔加什工业产权专利局的协定》等。

    专利权在专利有效期内是受法律规范保护,我们专利保护期限规定为:发明专利从申请日起20年,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自申请日起10年。

    专利评估目的

    我国专利申请与授权逐年快速增长,专利应用也在不断的深入,专利评估目的有:投资入股、转让、交易、贷款、拍卖、许可使用、质押抵押、入账、清产核资、侵权赔偿、融资等。

    专利评估步骤

    评估公司接受委托、评估人员明确评估对象及了解评估相关情况、签订业务约定书、委托方准备资料、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工作、全面了解评估对象、与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确定评估方法、进行市场调查、相关行业经济调查和分析、搜集整理必要的资料、按照确定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计算、由项目小组汇总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撰写报告、检查分析后提交第二及第三级审核、向委托方提交报告初稿征求意见、完成并提交正式评估报告、评估项目所有资料归档。

    评估方法:

    专利评估通常的评估方法有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

    成本法是指在专利开发、研究、申报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材料消耗、试验器材的使用、设备和固定资产使用及成本分摊、人工工时等费用资本化金额。

    市场法是指通过同类专利近期市场交易价格,并对选取的交易与评估对象专利进行比较,进行因素比较、分析,对价格作修正调整,从而确定评估对象专利权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但因,相同或相近的同类专利在市场上很难找到,所以市场法在对专利权评估基本上不适用。

    收益法又称收益还原法或收益本金化法,是专利评估中常用的方法之一,也是国际上公认的评估基本方法之一。收益法是对评估对象的未来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进行合理预测,计算正常净收益,选择适当的折现率或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折现到评估基准日后累加,用于计算评估对象价值。收益法评估三个基本参数预期收益额、未来收益期、折现率。适用前提:评估对象未来预期收益、成本可量化,在较长时间内具有连续性的收益,评估对象技术在预测期内权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