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发表时间] 2022/08/08阅读次数:1519次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当前招标投标市场存在的招投标各方主体权责落实不到位,市场隐性壁垒和门槛尚未完全消除,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有关部门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等违法违规行为易发高发等突出问题,提出5方面20项具体举措。 在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方面,《意见》提出了依法落实招标自主权等9条要求,强调不得以违法形式规避招标、虚假招标,除特殊情形外,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当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严禁干扰或影响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公正独立评标等。 在坚决打击遏制违法投标和不诚信履约行为方面,《意见》要求,投标人应当依法诚信参加投标,不得弄虚作假投标、串通投标、行贿谋取中标、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违法分包;密切关注“陪标专业户”,重点关注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经常性“抱团”投标等围标串标高风险迹象,经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按照规定纳入信用记录,对其中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向有关机关移送。 在加强评标专家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方面,《意见》明确,严肃评标纪律,确保评标专家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勤勉地履行专家职责,对评标专家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强化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对评标专家的入库审查、岗前培训、继续教育、考核评价和廉洁教育等管理制度;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依规、诚信自律经营,严禁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输送不正当利益等非法手段承揽业务。此外,在进一步落实监督管理职责方面,《意见》强调,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协作配合,按照规定做好招标投标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处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 通知要求,各城市要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因地制宜提升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利用水平,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重点建设规模化网络化智能化的规范回收站点和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要求的绿色分拣中心、交易中心,并将塑料废弃物、废旧纺织品规范收集设施作为回收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有条件的城市还应建设一批可循环快递包装投放和回收设施。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行业的提质改造和环境监管,推动行业集聚化发展,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拆解产物流向监管,改善行业“散乱污”状况。 各城市抓紧在省级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要点》,编制实施方案并以城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同时按程序抄报有关部门。各城市要高度重视,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强化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并推动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等限制性政策,确保建设取得实效,并及时梳理好经验好做法,报送宣传报道材料。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予以协调和解决,并组织好本省房地产评估信息上报工作。 各城市发展改革委要将实施方案中的重点项目及时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按要求每季度更新项目进展,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数据进行日常核查,进一步提高项目房屋评估信息质量。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做好本省相关重点项目的入库审核确认,认真审核把关,确保项目信息及时准确,并定期跟踪调度,深入一线了解项目进展,对进度滞后项目加强督导。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跟进项目信息和建设实施情况,督促指导地方解决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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