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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培育智能建造试点城市打造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标杆推进新型城市建设

    [来源][admin][发表时间] 2022/07/13阅读次数:1199次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征集遴选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明确了开展智能建造城市试点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等内容。为更好引导各地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负责人对通知进行了解读。

    一、发展智能建造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面向未来,我们要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立足新发展阶段,发展智能建造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化发展重要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对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2021年,建筑业总产值29.3万亿元,同比增长11%,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有力支撑了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但长期以来,我国建筑业主要依赖资源要素投入、大规模投资拉动发展,建筑业工业化、信息化水平较低,生产方式粗放、劳动效率不高、能源资源消耗较大、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迫切需要通过发展智能建造,集成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式高质量发展新路。

      二是稳增长扩内需、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的重要举措。智能建造产业具有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等特点,既有巨大的投资需求,又能为新一代信息技术提供庞大的消费市场。发展智能建造不仅能够带动新兴软件、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还可以催生建筑产业互联网、建筑机器人、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乘数效应、边际效应显著,有助于充分发挥建筑业超大规模市场的优势,有效拉动数字经济发展,是当前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稳增长扩内需、壮大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

      三是顺应国际潮流、提升我国建筑业国际竞争力的有力抓手。德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相继发布实施了以融合应用智能建造相关技术为核心的建筑业转型发展战略,提出在工程建造中推广数字设计、物联网、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技术,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建造成本,应对劳动力减少的难题。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智能建造核心技术还存在不小差距,迫切需要将发展智能建造作为抢占建筑业未来科技发展高地的战略选择,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迈入智能建造世界强国行列。

    二、培育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总体考虑

      踏上“十四五”新征程,《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发展智能建造”,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发展智能建造列为推进新型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内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以来,我们积极开展智能建造试点,推动建设了7个试点项目,总结印发了第一批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征集遴选了5大类124个创新服务典型案例,在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和建筑产业互联网、建筑机器人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发展智能建造,根据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安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征集遴选部分城市开展智能建造试点,为全面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试点目标包括三方面:一是推动试点城市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建造政策体系、发展路径和监管模式,为全面推广智能建造提供经验借鉴。二是加快建筑业与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实现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全过程数字化管控,促进建筑业提质增效。三是打造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催生一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地方经济发展新引擎。

      本次征集遴选工作按照城市自愿申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审公布的工作程序开展。申报试点的城市应高度重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具备必要的产业基础,如拥有具备统筹开展智能建造业务能力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可长期稳定从事智能建造相关技术产品研发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智能建造相关科技创新平台以及开设工程建设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等。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组织评审各地报送的智能建造试点实施方案,视情对试点申报城市开展实地调研,综合考评后确定试点城市名单,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对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将发展智能建造列入本地区重点工作任务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特别是建立跨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保障试点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如成立由城市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安排专职工作人员等。  二是要完整准确全面理解智能建造的概念和内涵,科学制定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既要注重问题导向,将解决生产方式粗放、劳动力紧缺、资源能源消耗大等制约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作为工作出发点,推动工程项目提质增效;也要注重技术和管理协同创新,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的同时,积极探索配套管理模式和监管方式的创新;还要注重产业融合,推动建筑业与先进制造业、信息技术产业的跨界融合,为稳增长扩内需提供重要支撑。  三是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实施路径,确保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落细。一方面要组织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表,将试点任务分解到各年度,明确职责分工、完成时限和成果产出;另一方面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将现有各类产业支持政策进一步向智能建造领域倾斜,出台土地、规划、财政、金融、科技等鼓励政策的实施细则,充分调动市场积极性。  城市试点启动后,我们将加强跟踪指导,推动试点城市与智能建造骨干企业的产业对接,大力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试点期满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组织评估验收,对工作成效显著、产业发展前景良好的试点城市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着力打造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标杆。城市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推进新型城市建设,  城市是承载人口的重要空间、创新活动的主要策源地、经济发展的主要引擎。目前我国生活在城镇的人口已达9亿多人,今后还将继续增加。要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顺应城市发展新趋势,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建设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城市,打造人民高质量就业和高品质生活的空间,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一是增加普惠便捷公共服务供给。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打造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二是健全市政公用设施。优化公交地铁站点线网布局,完善最后一公里公共交通网络,完善停车设施体系,推进水电气热信等地下管网建设。三是完善城市住房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四是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重点在老城区推进老旧房屋评估小区、老旧厂房评估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五是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构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体系,加大内涝治理力度,推进管网更新改造和地下管廊建设。六是增强创新创业能力。强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创新功能,促进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成长、集聚和发挥作用,优化营商环境。七是推进智慧化改造。推行城市数据一网通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公共服务一网通享。八是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积极治理水、大气、生活垃圾、危险废弃物等污染,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九是推动历史文化传承和人文城市建设。保护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