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发表时间] 2022/07/12阅读次数:1229次
6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视频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要求,部署各地尽快启动实施并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狠抓项目推进,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将更新改造做成民心工程、放心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倪虹,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胡祖才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是提升市政基础设施韧性安全水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是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具体行动。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能够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是一项强基础、利长远的重要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系统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理解做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更新改造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会议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尽职尽责,发扬钉钉子精神,按照改造计划逐年认真推进落实。一是省级要切实负起总责,建立更新改造项目库,加强对市县的督促指导,用足用好各项支持政策。二是市县政府要认真抓好落实,科学组织普查评估,做实更新改造方案,强化资金保障,狠抓施工安全与工程质量。三是发挥专业力量的积极性、主动性,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善于利用高新科技力量,发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高质量完成好每一个环节工作。四是多措并举落实更新改造资金,用足用好已经明确的各项支持政策,专业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对其服务范围内管道和设施的出资责任,省、市、县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尽力而为原则加大投入,落实好税费减免政策,用好融资政策工具。五是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压实专业经营单位运维养护主体责任和市县政府监管责任,坚持建管并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六是做好宣传工作,准确解读有关政策措施,主动释放正面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取得居民理解和配合。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主要任务, 本次试点坚持“统筹谋划、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既安排了完善政策体系、培育智能建造产业、建设试点示范工程和创新管理机制四项必选任务,也提供了打造部品部件智能工厂、推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完善标准体系和培育专业人才四项任务供地方结合实际自主选择,同时试点城市还可根据试点目标提出新的任务方向。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重点是出台推动智能建造发展的政策文件或发展规划,在土地、规划、财政、金融、科技等方面发布实施行之有效的鼓励政策,形成可复制经验清单。 二是培育智能建造产业。重点是建设智能建造产业基地,完善产业链,培育一批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建筑施工、勘察设计、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等配套企业,发展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建筑机器人、建筑产业互联网等新产业,打造智能建造产业集群。 三是建设试点示范工程。重点是有计划地建设一批智能建造试点示范工程,推进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集成应用,有效解决工程建设面临的实际问题,实现提质增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创新管理机制。重点是搭建建筑业数字化监管平台,探索建筑信息模型(BIM)报建审批和BIM审图,完善工程建设数字化成果交付、审查和存档管理体系,支撑对接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探索大数据辅助决策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与智能建造相适应的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五是打造部品部件智能工厂。围绕预制构件、装修部品、设备管线、门窗、卫浴部品等细分领域,推动部品部件智能工厂建设或改造,实现部品部件生产技术突破、工艺创新、业务流程再造和场景集成。 六是推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每年投入一定科研资金支持智能建造科技攻关项目,建立产学研一体的协同机制,推动智能建造关键技术攻关和集成创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探索集研发设计、数据训练、中试应用、科技金融于一体的综合应用模式。 七是完善标准体系。引导相关科研院所、骨干企业、行业协会编制智能建造相关标准规范,提出涵盖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环节的智能建造技术应用要求。 八是培育专业人才。探索智能建造人才培养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引导本地高等院校开设智能建造相关专业,推动建设智能建造实训基地。 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杨保军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以及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评估公司、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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