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发表时间] 2021/11/10阅读次数:1150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开展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作为全国试点地市之一,先行先试开展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数字化转型工作。为加快推进涉税房地产价格评估认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任务,构建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数字化系统,9月23日,价格监测认定中心联同国家税务总局与价格认证中心、税务局等有关部门一道,赴国家税务总局开展学习交流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数字化转型工作。座谈会上,国家税务总局详细介绍了涉税房地产批量评估模型的构建思路和实现路径以及基准房价评估模型的构建中数据来源、数据类型及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量化方法等情况。各有关部门针对所属业务就如何完善价格认定争议处理机制、价格认定模式和如何实现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增量数据对接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交流。最后,各有关部门表示,今后将加强沟通协作,联动推进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开展。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梳理工作成果、总结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起到进一步推广试点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同时,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形成以点带面、以面带片的试点效应。 通过本次学习交流,我们对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试点工作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和了解,为下一步开展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及今后办理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理清了思路。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证中心的通知要求,近日,价格认定中心人民法院立案庭就共同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及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接相关事项进行了座谈。李小龙主任简要介绍了价格认定中心在机构改革后的职责、队伍建设和近年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项茂勇庭长介绍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及庭前诉调案件的基本情况。双方就价格认定中心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技术对接,以及构建调解和诉讼制度有机衔接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机制等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提出了具体工作意见。人民法院将吸纳价格认定中心进入特邀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组织名册,吸纳经验丰富的价格认定专业人员进入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名册,为当事人提供准确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信息。价格认定中心注重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员的遴选、培训、奖惩、退出等制度,组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专家库,建立调解员定期培训制度,加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员培训工作,拓宽培训形式,强化职业操守,推动调解员全面提升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调解技能。二是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及财政部门的支持,保障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在调解场所、办公设备、工作经费、专业人才聘用、信息化建设等方面需要,保证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及时总结好的典型做法,充分利用现代化传媒手段,加大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了解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在具体调解工作中,特别是在处理一些问题突出、情况复杂以及涉及与行政管理有关的价格争议时,注重加强交流,相互借鉴,适时总结典型经验加以推广。首批“总对总”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平台试点,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刚刚就绪的情况下,积极谋划、有序推动,为对接做好各项准备。人民法院在线诉调平台可实现价格争议纠纷在线调解及司法确认等功能,待对接工作完成后,将开辟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新模式,更便捷、更有效的向公众提供免费的价格争议调解服务。下一步,价格认定中心人民法院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司法机关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共同推动建立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长效机制,在继续做好线下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同时,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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