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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资产管理税收策划业务指引》等六项业务规范编写项目招标的公告

    [来源][pzpg001][发表时间] 2021/07/28阅读次数:771次
     

      

    • 为加快税务师行业业务规范标准化建设进程,适应行业发展要求,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升税务师行业业务规范制定工作水平,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业务准则和发展委员会2021年业务规范制定工作计划》和《执业规则课题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决定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形式制定有关课题项目,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项目

      1.制定《资产管理税收策划业务指引》

      2.制定《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税收策划业务指引

      3.制定《税务司法鉴定业务指南》

      4.修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指引》

      5.修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业务指引》

      6.修订《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指引》

      二、招标课题项目描述

      1.《资产管理税收策划业务指引》

      资产管理税收策划业务是税务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依据税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财产投资和管理涉税事项提供策划方案和合规建议的活动。课题成果最终形式是《资产管理税收策划业务指引》(代拟稿)、起草说明以及业务报告范本等配套附件。

      2.《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税收策划业务指引》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税收策划业务是指税务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依据税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PPP项目设立、建设、运营、移交等全项目运行周期以及参与PPP项目的各法人实体相应的涉税事项提供策划方案和合规建议的活动。课题成果最终形式是《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税收策划业务指引》(代拟稿)、起草说明以及业务报告范本等配套附件。

      3.《税务司法鉴定业务指南》

      税务司法鉴定业务指南是在《税务司法鉴定业务指引(试行)》基础上,明确和细化税务司法鉴定的目标、类型、范围、标准、证据、风险控制、业务承接流程、业务实施流程、鉴定人的指定或选任、证据采集确认、鉴定意见书的出具、出庭及其他方式作证、鉴定材料和其他档案的保管和使用、鉴定人的法律责任等,对重点业务类型的实务操作进行细化。包括具体税种纳税义务的发生与税款缴纳情况鉴定;增值税发票开具、抵扣、认证等使用情况鉴定;其他可以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的开具与抵扣情况鉴定;获取减免退税鉴定;出口退税鉴定;民事平等主体之间涉税争议鉴定业务等。课题成果最终形式是《税务司法鉴定业务指南》(代拟稿)、起草说明以及税务司法鉴定意见书及其它所需法律文件范本等配套附件。

      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指引》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是指税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依据税法、税务师涉税鉴证的执业规范、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必要的程序和方法,对被鉴证人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事项进行审核,对证明其纳税申报的合法性、合理性发表鉴证意见,并出具鉴证报告的活动。课题成果最终形式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指引》(代拟稿)、起草说明以及业务报告范本等配套附件。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业务指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业务是指税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依照依据税法、税务师涉税鉴证的执业规范、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必要的程序和方法,对被鉴证人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进行审核,对证明其纳税申报的合法性、合理性发表鉴证意见,并出具鉴证报告的活动。课题成果最终形式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业务指引》(代拟稿)、起草说明以及业务报告范本等配套附件。

      6.《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指引》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是指税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按照依据税法、税务师涉税鉴证的执业规范、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必要的程序和方法,对被鉴证人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纳税申报事项进行审核,对证明其纳税申报的合法性、合理性发表鉴证意见,并出具鉴证报告的活动。课题成果最终形式是《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指引》(代拟稿)、起草说明以及业务报告范本等配套附件。

      三、课题项目招标要求

      1投标人应当依据《执业规则课题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以团体形式组成项目组进行投标。项目组成员应当具有一定代表性,包括涉税专业服务行业从业资深人士、院校或研究单位专家等。

      2.项目组成员应当熟悉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税务师行业规范体系、职业道德规范及执业规范制定办法,了解国内外涉税专业服务组织的发展情况,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4人。

      3.项目组设负责人。负责人应当对自签订课题项目协议书到相关规范文件最终发布的项目全过程负责,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负责人应当参与过财税领域准则、规则、指引的制定或主持过重大相关项目的研究工作,熟悉编写流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高理论素养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及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项目实施期间,未经中税协同意,项目组不得更换负责人。  

      四、课题项目招标经费

      项目研究经费由中税协承担,中税协对研究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资产管理税收策划业务指引》编写项目经费支持为10万元;《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税收策划业务指引》《税务司法鉴定业务指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指引》编写项目每项经费支持为5万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业务指引》《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指引》编写项目每项经费支持为3万元

      五、课题项目招标程序

      1.投标人应当于2021510日前,将投标申请书(纸质文件一份及PDF签章格式电子文档一份)报至中税协业务准则部。请投标人根据课题研究优势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同一个项目组参与多个投标项目,应按项目分别填写投标申请书。法人投标和其他组织投标申请书应当加盖单位的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印章。自然人投标申请书应有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签字。

      2.中税协将根据《执业规则课题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组织专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申请方案和研究力量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中标人,并与中标人签订立项协议书。

      六、联系方式

      电话:010-68413741 ;010-68413988—8306

      电子邮件:zzzb@cctaa.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A座11层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业务准则部 (邮编:100142)


      特此公告。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业务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依照依据税法、资产评估报告范文,、资产评估法和无形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必要的程序和方法,对被鉴证人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进行审核,对证明其纳税申报的合法性、合理性发表鉴证意见,并出具鉴证报告的活动。课题成果最终形式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业务指引》(代拟稿)、起草说明以及业务报告范本等配套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