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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土地产权管理是党的重要工作之一

    [来源][admin][发表时间] 2021/07/19阅读次数:1092次
     

     

       土地产权管理是党的重要工作之一,以《土地问题决议案》《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土地法》为标志,土地革命一直是中国共产党的最主要任务之一。在土地确权登记过程中,第一次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由土地部提交的《土地登记法》,起到重大推动作用和具有深远政治意义。并且,中央土地人民委员会土地部在瑞金成立,专门设立了土地调查登记局,发布《关于实行土地登记的布告》,强调要实行土地登记。抗战时期,颁布的《陕甘宁边区土地条例》《陕甘宁边区地权条例》和《陕甘宁边区土地租佃条例》等,都把土地所有权、土地登记、地权处理作为主要章节。《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发土地所有权证条例》更是一部在法理和制度上相对完善的土地确权登记法规。解放战争时期,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各地相继制定出台了土地确权登记的具体办法,如陕甘宁边区发布的《颁发土地房窑证办法》、晋绥边区发布的《关于填发土地证的通知》、东北行政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颁发地照的指示》等。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发布了《土地改革法》,内务部发布了《关于填发土地房产所有证的指示》等,地方人民政府也相继出台《土地登记发证办法》《房地产权登记暂行规则》等,推动了土地评估改革中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改革开放后,颁布实施了《土地管理法》《物权法》《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条例》《土地登记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等。无论是革命早期,还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始终将不动产登记与管理作为土地革命的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