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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权的设立和完善

    [来源][pzpg001][发表时间] 2021/05/06阅读次数:1510次
      导读:我国《民法典》将居住权制度纳入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中,居住权入典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是符合时代发展需求的。房地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公司,从居住权的起源入手,土地评估,土地评估公司,拆迁评估评析了居住权的立法现状以及设立居住权的现实意义,最后对居住权完善提出建设性意见。居住权的设立是一大亮点,是立法的进步。在高科技发展的今天,居住权也应该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不断的完善自身功能。通过后续出台的司法解释来完善自身体系。在维护弱势群体权益 的前提下,提高利用效率,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一、“居住权时代”的来临 仍是由最高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问题的解释(一)》中,第二十七条,明确提出了居住 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中国历史上第 权的概念。另外,2005年7月,全国人大征求意见 一部《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以专章形 这是中国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将影响国家经济 式对居住权作了规定。不过,由于当时的一些反对 发展的方方面面,也将深深影响每一个家庭、每一位 意见,认为在社会上设立居住权的需求并不多。最 人民群众的生活。本次《民法典》的亮点之一,是在 终颁布时还是删除了相关规定。还有一些地方性的 物权编第十四章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属于不动产 文件,也对居住权进行了规定。比如,2003年颁布 的用益物权之一,当前适用的《物权法》并没有规定 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实施若干规定》第六条 居住权,《民法典》首次将居住权收入物权编中,标 就规定了,“当事人可以以协议的方式设立居住 志着“居住权时代”的来临。 权”。同年上海市房产局发布的相关文件中也明确 从制度来源上讲,居住权是一个非常古老的权 规定了:“如果60岁以上老人未作为产权人登记 利。他在古代罗马法中就有规定。居住权包含在人 的,则必须在《协议书》中承诺,保障其居住的权 役权之中。人役权是为了人的需要而在他人土地上 利”。在“无讼”案例库中,如果以以“居住权”“民 设立负担的权利。居住权就是为了满足人的居住的 事”“判决”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从2000年1月1 需要,而在他人的不动产(房屋)之上设置的权利。 日时起,截止2020年7月20日止,得到案例46782 许多西方国家的民法典中都有居住权的规定。比如 件。考虑到尚有未诉至法院的案例。可以判断出在 《德国民法典》和《法国民法典》。早期设立居住权 现实生活中,居住权的案件数量更多,范围更广。以 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弱者、解决弱势群体的居住 上可以看出,居住权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已经存在 问题。在古罗马、男主人在去世后,房屋的所有权由 多年,只是没有在立法中作明确的规定而已。直到 长子来继承,但同时为了女主人、其他子女甚至奴隶 2019年12月,《民法典(草案)》首次亮相,被搁浅 不至于流离失所,因此创设了居住权。具有非常强 了12年的居住权制度再次进入大家的视线,最终被 的人身性和社会保障性。我国在1993年《最高院 编入《民法典》物权编中。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 在《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的条款总共有六 中,曾经提出过类似居住权的概念,其后,于2001年 条,第三百六十六条定义了居住权是用益物权。条 收稿日期:2020-09-07 作者简介:杜丽萍(1982-),女,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司法应用系讲师。 行占有、使用而不的改变房屋居住用途,不损害房屋 生活中,还会有一些隐形的权益,需要有后续的规定 质量和不改变房屋的结构。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应当 来解决。比如,在拆迁补偿中,如果被拆迁房屋上设 按照比例承担房屋和附属设施日常维护、修缮和物 置有居住权,那么居住权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如何来 业费用。对于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明确规定 保护。在拆迁补偿以及回迁安置方面都需要有明确 出来。房子是不动产,如果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对 的规定。还有是享有居住权的儿童,或者是和居住 于房屋的维修等所有权人因为不知何时能收回房屋 权人一起居住的儿童,就会面临儿童就学的学区问 不愿意管,居住权人因为房子不是自己的也不愿管 题。对于一、二线城市而言,学区房资源一直是比较 理。最终导致房产的损耗,经济价值的损失。这是 火热的话题。就目前的政策而言,儿童入学仍是以 我们不愿意看到的。 实际居住作为判定基础的。那些要求儿童户口,父 4.居住权消灭事由的多元化。《民法典》第三 母户口,父母房产产权证明都是为了证明儿童在这 百七十条只规定了两种居住权消灭的原因。事实 里居住。居住权远比依照租赁合同设立的债权要稳 上,还有很多的其他原因会导致居住权的消灭,还应 定的多,更能证明是保障生活和居住需要的,2020 该进一步在司法解释中作出补充。比如居住权和所 年8月14日,北京住建委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可以 有权的混同、居住权权合同有瑕疵而导致合同的无 落户、上学。那么,设立居住权的儿童能不能就近入 效或被撤销、居住权人抛弃权力。居住权人长期不 学呢?如果可以的话,学区房的居住权会成为未来 行使权力、居住权标的物灭失等都应成为居住权消 的热点。 灭的事由。居住权在设立之后,如果签订的设立居 结束语:居住权的设立是一大亮点,是立法的进 住权的合同有瑕疵而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那么 步。在高科技发展的今天,居住权也应该顺应时代 已经登记的居住权是否可以消灭就是其中一个需要 发展的需要,不断的完善自身功能。通过后续出台 面对的问题。比如,借名买房。为了限制房价上涨 的司法解释来完善自身体系。在维护弱势群体权益 过快,各地出台了限购的政策。购房人没有购买的 的前提下,提高利用效率,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资格,只能买在别人的名下。这种购房方式有风险 参考文献: 存在,比如借名者私自出售房产,或者对外设立担 [1]申卫星.从“居住有其屋”到“住有所居”———我国民法典分 保。造成实际购房人的利益受损。所以,借名购房 则创设居住权制度的立法构想[J].现代法学,2018(2). 者在如此操作时还有很多的顾虑。现在有了居住权 [2]陆怡晴.论居住权制度在我国的设立[D].北京:中国政 法大学,2010. 就安全多了,直接在这套住房上为实际购房人设立 [3]申卫星.中国民法物权编创设居住权制度的立法构想 一个永久性的居住权。那样,借名者对房屋的许多 [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2018(1). 行为都必须经过居住权人的同意。就可以保障实际 [4]陈 婷.居住权的物权法保护之再讨论[J].投资与创 购房人的利益了。这种居住权的设立实质上就是为 业,2018(8). 了避开政府限购的政策。此外,还有是利用居住权 [5]崔 影,胡 建.居住权的法律构造———以《民法典分编 作为逃债工具。为逃避债务,债务人可以在抵押的 (草案)》第159-162条为分析对象[J].湖北经济学院 房屋上为配偶、子女设立永久的居住权,这样,就算 学报,2019(6). 法院拍卖房产,因为房屋上设立了永久的居住权而 [6]王利明.论民法典物权编中居住权的若干问题[J].学术 导致无人愿意购买,从而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这 月刊,2019(7). [7]单平基.《民法典》草案之居住权规范的检讨和完善[J]. 一类居住权合同的订立都是有瑕疵的,是否可以导 当代法学,2019(1). 致居住权的消灭,需要后续出台的司法解释来明确。 5.因居住权而产生的隐性权益的归属问题。居 (责任编辑:张建萍) 住权的设立,主要是为了解决居住的问题。但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