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发表时间] 2021/04/14阅读次数:1149次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商请正式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北京)基地建设试点工作的函》(京知局函〔2021〕9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北京)基地建设试点工作。请根据建设方案,加强沟通,积极协调整合国际合作资源,稳步推进建设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评估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国际合作工作体系,更好地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整体工作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建设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请及时报我局国际合作司。